1、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牙科医院和中医医院等医疗设备和环境消毒:
急诊室、手术室、重症患者室、护士室、急救车辆、病房、诊疗室、化验室、新生儿室、休息室、患者等待室、卫生间、浴室等医院内设机构及设备;
2、受伤的皮肤或粘膜接触的医疗器械及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危险器械可按清洗消毒规定(杀菌、消毒、焚烧)来处理;
3、传染病预防消毒和幼儿园学校等公共场所:
—学校、宾馆、酒店、观光住宿业、宿舍、公共汽车、飞机、火车、百货店等设施的环境中使用;
—实验研究室、公共卫生营业场所、社会福利体育设施、比赛活动场所、游泳池等传染病容易发生的脆弱地区及环境卫生设施、家政卫生服务站;
—墙壁、地板、桌子、餐桌、门、门把手、马桶、浴室、淋浴器、垃圾桶、抹布、鞋柜、清洁用品、下水道、排水沟等其他可能接触的公共机构和设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