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治理局25日宣布新政:从12月1日起,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家庭成员患年夜病形成的家庭生存困难,可提取公积金。
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治理局对于展开因年夜病致困提取住房公积金营业的关照》,缴存人、配头或其未成年子女因患年夜病在医疗机构住院医治所产生的医疗用度,从2025年12月1日起,经海南省根本医疗保险报销及海南省垣镇从业职员年夜额医疗用度补贴(或海南省垣乡住民年夜病保险报销)后,团体理论付出的医疗用度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1万元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可申请按团体理论付出的医疗用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不超过自己账户余额。
因年夜病致困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联网获取海南省医疗用度结算信息后操持,缴存人应自结算之日起昔时度或次年度内申请。
该关照强调,缴存人该当诚笃取信,严厉依照规则申请提取。若发现缴存人通过提供虚伪资料或虚伪信息、作出虚伪许诺等方式违规申请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治理局有权撤销该笔营业,并依照信誉治理无关规则施行信誉惩戒。
2025-05-01 1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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