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13日讯 国谈抗癌药医保定点批发在广东江门市落地,11个种类归入外配处方药品清单,同时明白了详细种类、病种、病院、大夫、药店,并自8月11起执行。
8月11日,广东江门市宣布《对于江门市根本医疗保险定点批发药店供给国度会商抗癌药的布告》,将展开医保定点批发药店供给国度会商抗癌药试点任务,参保患者在外配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外配处方后,可到外配处方定点批发药店购药,享用相关医保报酬。
自2021年8月11日起执行,并将依照国度和省的相关规则,逐渐扩展外配药品和外配处方定点医药机构范畴,以便更好地知足广阔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
外配处方的参保患者范畴:契合“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医治、内排泄医治、免疫医治)”或“恶性肿瘤(非放化疗)”门诊特定病种前提的我市根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
外配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可到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具备外配处方资历的大夫依据病情开具外配处方。
外配处方定点批发药店:参保患者持无效身份证实资料、外配处方、就医凭据等材料,代办人还需携带代办人无效身份证实资料,在外配处方无效期内(注:外配处方从开出之日起,3天内无效)到以下外配处方定点批发药店购药。
参保患者在外配处方定点批发药店购置国度会商抗癌药,按我市门诊特定病种无关规则享用医保报酬。基金付出比例依照开具处方医疗机构的付出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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