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18日讯 8月16日,四川省药监局在官网宣布告示,传递晖星制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鑫仁泰药业龙眼肉、鑫利中药饮片公司茯苓皮共3批次药品不契合规则。
原文如下:
四川省药品监视治理局对于3批次药品不契合规则的告示(2021年第9号)
2021年第9号
经绵阳市食物药品测验所等3家药品测验机构测验,标示为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无限公司等3家药品临盆企业临盆的3批次药品不契合规则。现将相关环境告示如下:
一、经绵阳市食物药品测验所测验,标示为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无限公司临盆的1批次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不契合规则,不契合规则名目为溶出度。
经泸州市市场测验检测中间测验,标示为四川鑫仁泰药业无限义务公司临盆的1批次龙眼肉不契合规则,不契合规则名目为水分。
经攀西钒钛测验检测院测验,标示为攀枝花鑫利中药饮片无限公司临盆的1批次茯苓皮不契合规则,不契合规则名目为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二、对上述不契合规则药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元采用暂停贩卖使用、召回等危险节制步伐,对不契合规则起因展开查询拜访并实在进行整改。
三、四川省药品监视治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视治理部分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元临盆贩卖假劣药品的守法行动备案查询拜访,并按规则地下查处成果。
特此告示。
附件:3批次不契合规则药品名单
